五種殊勝
瑜伽師地論卷92:
復次,於其成就“世間正見多聞,不定住正法”者,即成就此世間正見多聞“得定住正法”者,當知略有五種殊勝正加行果稱讚利益。
相對於沒有成就世間正見多聞沒有禪定住正法的行者來說,成就世間正見多聞而有禪定的行者,有五種殊勝正加行果
1 第一種殊勝
第一是奢摩他支、戒清淨,未得定者雖有世間正見多聞成就,但因心沒有得定,奢摩他(止)和戒不得清淨。而得禪定的世間正見成就者,心得定,奢摩他和戒也得到清淨。
2 第二種殊勝
不得禪定之世間正見多聞行者,於一切受,和它們的所依、所緣、助伴及其隨轉不如實知;因不如實知被三種無智為因過患所觸。所謂:受雜染所作過患,世雜染所作過患、現法、後法所作過患。
所受即五種受,喜樂憂苦捨。所依即六根、所緣即六塵,助伴是一起所生的心所法,並其隨轉,是相續而生起的種種法,對他們的自相、作用、體驗、因緣以及共相無常、苦、無我,都不能如實知,所以會生起三種過患。
- 受雜染所作過患,與樂受和相續心心所,生起貪愛;於苦受生起瞋恚;於不苦不樂受有愚愛系縛和隨眠。世雜染所作過患者,貪染現在,顧戀過去,期盼未來。
- 現法、後法雜染所作過患者,即因受、現雜染,感後有業,增益後有五蘊生起。
- 於三種愛增長,於境界追求生疲怠,後有愛增長輪迴。境界愛即得到的恐失去,未得的想得到,現法生起愁惱。而後有愛增長輪迴,生老病死等諸苦,為後法過患。
有禪定之世間正見多聞住正法者,沒有上述三種過患。為第二殊勝。
3 第三種殊勝
不得禪定之世間正見多聞住正法者,因其心未得定對於無智所作過患,不能如實了知;而得禪定的世間正見成就者,能夠對這些過患如實了知,所以是 第三種殊勝。
4 第四種殊勝
得定者因爲對這些過患如實了知,就已經進入到了修所成地。之前所得無我相應的所有正見,因爲修所成地的修習,在行、住二時,依斷界、無欲界,與所有的菩提分法都得到圓滿。
而不得定者,心不得定,不能圓滿這些菩提分法。
5 第五種殊勝
已得定者,所有多聞有利於毘缽舍那的法,能夠攝受殊勝的三摩地,能淨修毘缽舍那,由此因緣,成就止觀雙運。而心未得定者,對於止觀都不能成就。
6 總結
已經過得殊勝的奢摩他、毘缽舍那者,依於斷界,應該遍知者能夠正遍知,應該永斷者能夠正永斷,應作證者能夠正作證,應修習者能夠正修習。
上面應……者,即是苦集滅道;斷界者,即是見道位。
依於無欲界,對於一切已知、已斷、已證、已修。對於所依色及能依的名法(苦),正知、已知。對於所依的無明及能依的有愛(苦之集),正斷、已斷。 對於所依明淨智及能依解脫煩惱斷(苦之滅),正證、已證。對於所依的奢摩他及能依毘缽舍那(滅苦之道),正修、已修。
無欲界者,即是修道位。